通知公告

药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 时间:2025-11-24 浏览次数:

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2026年我院计划招收学术型药学专业博士研究生35人(已招收硕博连读生人数12人,直博生2人)、专业型生物与医药专业博士研究生3人,不招收非全日制。实际招收人数根据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可能调整。

2026年我院普通招考博士招生拟分为两个批次开展。第一批次拟招收18人。

报考考生须符合《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接受跨一级学科报考,前置学历与药学类专业相关或相近者优先。

二、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综合考核录取各方面工作。

3. 各考核专家组负责实施综合考核录取。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网上报名

我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招生第一批次报名时间为202511259:00-12917:00,第二批次报名时间预计于20263-5月启动(见我院后续通告)。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受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四、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的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考试时间预计将在20251221日(第一批次)及20263-4月(第二批次)举行,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告为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学术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2. 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3. 雅思(IELTS)成绩6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1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4.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成绩合格及以上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合格及以上。

第一次考试成绩达到当次考试合格的考生,也可以遴选为第二批选拔的候选人。

五、提交申请材料

(一)材料寄送时间

学院接收考生申请电子邮件和纸质版材料时间:第一批为20251125日至20251212日,第二批时间见后续通告,以寄出时间为准,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lijun@whu.edu.cn

(二)材料寄送地址

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及时向学院教科办寄送申请材料。只接收“顺丰快递”或“EMS标准快递”,具体邮寄地址如下:武汉市武昌区湖路185号武汉大学医学部5号楼308室药学院李俊老师 电话:027-68759990

(三)材料内容

考生需按顺序整理并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1)外语水平支撑材料

2)入学申请。含个人基本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3)《武汉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4)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5)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

6)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7)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六、资格审查

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

七、确定候选人

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八、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二)综合考核的形式主要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科目:《高等药学前沿综合》(除已公示的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外,其余所有报考候选人必须参加)。

2.面试:培养单位按一级组织考核专家组。

学院涵盖多学科研究,接受跨一级学科考生报考,无需加试。

(三)考试成绩及计算方法

综合考核前,培养单位须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留存相关材料。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2.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进入面试考生的外语水平、学术素养等进行综合考核。

面试成绩=30%*外语水平+30%*学术素养+40%*培养潜质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30%*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

考核专家组根据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考生进行排序,优秀者排名在前。

第一批次综合考核时间为20261月,根据学生生源和考核情况确定第一批拟录取名单。第一批次不做补录和调剂,若有未用完的招生计划纳入第二批次中;第二批次综合考核时间为20263-5月(具体时间见后续通告)。在第一批次综合考核中未被拟录取的考生,若其在考核过程中不存在不合格情况,则具备申请参加第二批次综合考核的资格。该考生在第一批次综合考核中所取得的成绩将视为无效。

综合考核收费180/人,收费办法及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一)录取原则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录取类别

《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三)体检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标准及我校的补充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其他事项

考生可以登录药学院官网(http://pharmacy.whu.edu.cn/)查看导师的相关信息,也可联系教科办咨询。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相关内容执行。

监督及咨询电话:

武汉大学药学院:027-68759990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112



   武汉大学药学院

                          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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