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单位:
经药学院党委研究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意,决定在全院范围以民主推荐方式选拔药学院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药学院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
二、选拔范围
在药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范围内产生。
三、任职资格要求
应任内设机构副职或八级职员两年以上,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博士研究生毕业工作试用期满转正,一般不超过50周岁。须符合《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武大党字〔2021〕103号) 所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选任公告
面向学院发布民主推荐公告,公布岗位、任职资格、具体要求和选任程序。
(二)报名或推荐
个人自愿报名,或以组织推荐、他人推荐方式,向药学院党委举荐合适人选。
(三)资格审查
药学院党委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报名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
(四)民主推荐
进行民主推荐工作,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再进行会议推荐。
(五)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告
学院召开党委会,根据民主推荐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发布考察公告。
(六)组织考察
学院党委指派专人组成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进行全面考察。
(七)讨论决定
学院召开党委会,听取考察情况介绍,经充分酝酿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任人选。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不产生拟任人选。
(八)公示
在学院公告栏张榜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上报学校审批并发文任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选任工作及拟任人选的有关材料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审批并发文任用。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有意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请填写《武汉大学药学院选拔内设机构干部报名表》(见附件),于2025年9月17日前将纸质版报名表报送到药学院(医学部5号楼3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tt-72@whu.edu.cn。
民主推荐工作由学院纪检工作小组全程监督,并通过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
监督电话:68759996
监督邮箱:ytt-72@whu.edu.cn
特此公告
附件:武汉大学药学院选拔内设机构干部报名表
中共武汉大学药院委员会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