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一定范围内谈话调研推荐情况,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确定了药学院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的考察对象,现将考察对象名单及考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药学院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郑路
二、考察工作的有关安排
学院将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期间,欢迎大家向考察组或学院党委客观、公正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
电话:027-68759996
邮箱:ytt-72@whu.edu.cn
中共武汉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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