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计划
2026年我院拟接收推免硕士生约35名(包括本校和外校推免生)。其中学术学位推免生约34名,专业学位推免生约1名。另计划接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实际接收人数根据生源状况及相关政策适度调整。推免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在官网公布实际录取人数及统考可用计划数,以供统考考生报名参考。
二、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凡本科专业属于药学类、中药学类和生物制药、制药工程、生物学、化学、医学及相近学科,已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者,均可报考我院推免硕士生,成绩优异者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辅修上述相关专业,有突出成果、较高水平学术论文或特殊专业特长者,可跨学科接收推免生。
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直博生在培养过程中若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者,经审核批准可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
四、工作机制与工作流程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1.考生填报志愿
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9月22日上午9时起考生开始报名,每名考生可同时填报3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可更改。
2.资格审核及志愿管理
学院完成资格审核工作。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后,9月23日上午9时起可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复试通知,并解锁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志愿。根据接收计划,复试通知一般为差额发放。
3.复试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并对复试通知进行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学院查看考生回应状态和志愿详情,下载接受复试考生名单并组织复试。
4.发放待录取通知
自9月25日上午9:00起,学院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经学校核准的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9月25日下午2:00起,考生可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回应时限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确认接受或拒绝操作,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要求的回应时限内确认接收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5.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 学院可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撤销已发出的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
五、复试考核
学院按一级学科或一级学科群开展接收推免生复试考核。考核包括素质评估、综合面试等部分,复试内容按《武汉大学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09]25号)要求确定。
(一)素质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情况、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学院组织背景评估小组对考生进行评估,综合评判成绩。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英语测试、专业面试、心理素质测评。测试考生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科研计划、创新能力及心理素质等。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40%+综合面试×60%。
所有推免生须有复试综合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俊 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59990(工作时间)
电子邮箱:lijun@whu.edu.cn
本细则由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武汉大学药学院
202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