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安全守则

为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严格实验操作程序,确保师生生命安全,药学院特制定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安全守则:

、遵守实验室规则

1、实验前须预习与实验有关的知识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认真做好实验预习。

2、化学实验室是开展化学实验的场所,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其它活动。

3、任何人在进入化学实验室后不得喝水、吃东西,出实验室后必须洗手。

4、实验操作要认真、规范;观察实验现象要细致、耐心,并认真作好实验记录。
5、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用水和按量取用药品,剩余药品要回收,不得扔进水槽里,

实验室的仪器、 药品、用具均应有固定的存放位置,不得任意挪动或移出室外。

6、实验中如发生中毒、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不要惊慌,应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事后要检查原因并记入事故登记簿。

7、实验完毕后,把废渣、废液倒入指定的容器内,清洗并清理仪器,经老师检查认可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二、药品取用的原则

1、安全性原则

不允许用手直接接触化学试剂

不允许用鼻子凑近闻化学试剂的味道

不允许用口尝化学试剂的味道

2、节约性原则

严格按照实验规定的用量取用试剂。

3、保存性原则

实验用剩的试剂一般不能放回原试剂瓶,以防瓶中试剂被污染

特别提醒:

对一些特殊的试剂,用剩的试剂可放回原试剂瓶。例如金属钠。

对一些纯度要求不高又不容易变质的试剂,用剩的试剂可放回原试剂瓶。例如镁条、锌粒、碳酸钙等。

4固体药品的取用

粉末状或细小颗粒药品用纸槽,操作要领:一斜、二送、三直立。

块状固体用镊子,操作要领:一横、二放、三慢竖。

5液体药品的取用

取用较多量时,可直接倾倒。操作:先取下瓶塞倒放在桌上,一手握瓶,标签向手心,一手斜握容器,使瓶口与容器口紧靠,缓缓倒入。

取用少量时,可用胶头滴管或玻璃棒。

定量取用液体,用量筒。

三、加热

加热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被加热的玻璃仪器外壁在加热前要擦干,以免加热时仪器炸裂。加热时操作人员不能离开,必须密切监控加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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