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药学院的实际,为做好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安全。
二、 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研究生招生质量。我院严格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二)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要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做好系统谋划,加强组织管理,统筹复试录取、考生服务、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各方面工作,压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安全有序,公平公正。
(三)按照规定成立若干学科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艳
副组长:边志国 黎威
成 员:徐丹 邹有全 洪学传 张帆
秘 书:谈弋 李俊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划线原则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在120%至150%之间,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统筹考虑划定复试分数线。
(二)复试资格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类别 | 学科 专业 | 复试分数线 | 招生人数 | 推免接收 人数 | 预计参加复试人数 | 备注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学术学位 | 药学 | 55 | 45 | 180 |
| 310 | 34 | 32 | 0 |
|
专业学位 | 药学 | 55 | 45 | 180 |
| 310 | 34 | 7 | 40 | 药学专硕计划含卓工专项计划5人 |
(三)“卓越工程师”硕士专项简介
1. 培养目标
该项目充分依托武汉大学在药学领域的教育经验及工程人才培养优势,结合国家及湖北省高端人才培养需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培养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新时代卓越工程师
2. 拟招生人数
本项目2025年拟招收药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人。
3. 培养模式
本项目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在校(约1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后,将赴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基地(约2年)进行实习、实践并完成毕业答辩。采用“双导师制”,即“校内导师+企业导师”的双导师培养模式,选聘学院优秀师资及行业优秀导师承担教学、培养及实践指导工作,同时邀请国内外高校及行业专家开设各类创新创业课程和前沿讲座。
4. 项目优势
(1)优质的导师队伍,依托于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为领衔的科研团队导师、高层次引进人才和具有丰富行业、产业经验的企业导师指导研究生钻研真问题、塑造真规格、锤炼真功夫。
(2)专业的实践基地,包括百济神州、明德生物、科前生物、珠海润都制药、安徽安迪克莱斯医药、武汉合生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福昇康化、江苏度未制药等多家知名企业。
(3)企业就业,产教融合培养基地相关合作企业将优先接收本项目优秀毕业生就业,实行倾斜政策,不再安排试用期。同等条件下,在岗位安排、业务培训、薪资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
(4)学业提升(实践)补贴,本项目研究生除享受武汉大学研究生奖助待遇外,在企业专业实践期间内,企业会安排住宿,发放补助,享受成果奖励,购买商业保险等(具体以相关企业公告为准)。
四、复试要求及安排
(一)日程安排
1.报到时间:2025年3月25日14点30-16点30报到,进行资格审查。考生不按时报到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报到地点:武汉大学医学部5号楼308
3.复试地点:报到时见学院具体通知。
4.复试时间:
3月26日上午8:00开始:各学科综合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为20分钟。
(二)资格审查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考生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海外学历须核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书,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综合面试在统一时间集中进行,由各学科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实行集体负责制。
2.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外语水平和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培养潜力等,包括:
(1)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治学态度、兴趣特长、专业技能、心理素质、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考查。
(2)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四)成绩核算
1. 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复试成绩汇总后,核算考生的总评综合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综合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
复试综合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7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5+复试综合成绩×0.5。
2. 按照总评综合成绩,由高分向低分录取;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 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学院通知要求自愿填报“卓工专项”志愿并签署“参与专项计划知晓书”,参加合作单位联合面试后择优纳入该专项计划。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学院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
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直接了解,可在复试过程中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不予录取。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六、调剂复试
学院不进行调剂复试及破格复试。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类别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自2025级不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九、双向选择
复试结束后,学院公布本年度拟招生的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姓名、专业、联系方式和招生名额,初录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即可开展双向选择工作。学院也可向学生推荐导师。
十、信息公开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自觉接受学校对本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巡视和监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录取环节和各学科复试小组实施全程监督。对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者,将按照规定从严处分。
(二)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录取情况,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考生的咨询、投诉和申诉事宜。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将在本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027-68759990,
研究生院招生咨询与监督电话:027-68754125。
(三)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由学校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方便考生查询。
十一、附则
本细则报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公布施行,由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药 学 院
2025年3月17日